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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05-10 09:48  

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学校决定对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检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分为两个部分:1.学院自查;2.学校抽查。

二、检查时间为: 学院自查:513日前完成

学校抽查:520日前完成

三、学院自查方式:各学院组织若干检查小组,深入设计现场,组织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进行检查,并填写中期检查表等记录资料。

四、检查内容: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学生出勤率、学生提交的中期总结报告、了解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意见,同时检查指导教师工作状况。

五、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汇报表》及自查填写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汇总、存档,以备学校检查。同时各学院根据本单位中期检查情况写出的书面总结须于513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学校检查方式:在各学院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检查组将深入到各学院及毕业设计现场对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七、学校检查时,要求主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副院长在现场配合检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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